公开透明 成效向好
时间:2020-04-13
来源:鸡西市检察院
作者:郭向涛
录入:李涛
审核:李晶
4月10日上午,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秀琴向社会通报了2020年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有关数据及涉疫情案件办理情况。
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高继明检察长讲话要求,所公布的检察业务数据,完全按照省院案件管理部制定的检察业务数据公布口径和标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数据采集规则,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采集,保证了所公布业务数据的一致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2020年一季度,鸡西市检察院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院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鸡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季度刑事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116件15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6.3﹪;批准和决定逮捕94件11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9.7﹪,其中普通刑事犯罪68人,重大刑事犯罪26人;不批准逮捕4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6﹪;职务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0﹪;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受理审查起诉193件33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1﹪,起诉157件2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5﹪,其中普通刑事犯罪169人,重大刑事犯罪起诉55人;职务犯罪起诉人数11人,经济犯罪起诉人数29人。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80人。
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正后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此条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季度,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审结30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3.22﹪,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办理涉疫情案件中,共受理涉疫情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其中非法经营案件2件2人,妨害公务案件2件2人,赌博案件1件2人。现已办结3件3人,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平均办案时限5天,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发布会还通报了两起已判决的涉疫情案件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由市院政治部副主任孙晶主持,部分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