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件的“重启键”应这样开启
鸡西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凌轩到密山院指导涉黑案件
时间:2020-04-27
来源:鸡西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涛
审核: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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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了决胜阶段,高检院在近期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下扫黑除恶“重启键”,确保收官之年预期目标实现。4月24日,鸡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凌轩在参加黑龙江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视频会议后,即带领分管检察长及相关同志赶赴密山市检察院,传达中央、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精神,督导、推进七台河“郑氏姐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自鸡西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作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刘凌轩在统筹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亲自把关每起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在提前介入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指控等重要节点,逐阶段、逐案、逐人听取汇报,逐条分析证据,力争办成铁案,有效扭转了鸡西地区存在的专项斗争“两头热中间冷”的局面。早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七台河“郑氏姐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时,刘凌轩就多次亲赴七台河专案组现场指挥,就检察机关的介入方式和介入细节进行指导。检察机关受案后,他又多次赴密山市检察院阵前指挥,指导案件审查和补查工作,并多次在市院听取办案人的案情汇报,对办案人提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案件相关疑难问题作出详尽解答,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你们办案辛苦了,我们来听听案件情况,也免得你们奔波!”密山院员额检察官正准备到市院汇报,人还没出门儿,就惊讶地看到了刘凌轩检察长一行人的身影,听到了刘检亲切的话语。

从会场到办案现场,刘凌轩一行马上投入到起诉书的修改中。做为一名有着丰富扫黑除恶办案经验的老公诉人,刘凌轩审阅六十多页的起诉书后,很快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他从运用黑社会组织犯罪四个特征梳理案件事实,到证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从事实认定、证据论证的主体部分,到案件定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重点问题,再到每名被告人的自然状况、遣词用语、标点符号等这样的细枝末节,不厌其详地带领大家字斟句酌地讨论、修改……一个下午很快过去了,一份高质量的起诉书终于完稿。与会的员额检察官不仅收获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文书课,同时对自己的业务水平有了重新的审视和思考。

随后,刘凌轩与干警们进行了短暂的座谈,首先传达了中央、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精神,他强调,在涉黑恶案件协调推进过程中,要像打一场攻坚战一样,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地攻占,注意把握案件的诉讼节奏、诉讼时效和诉讼策略,避免对有些案件事实重复评价,确保在今年七月之前,涉黑涉恶案件要全部诉讼到法院,所有案件全部清零。他指出,该案重大疑难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案件事实时间跨度大,在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面临很多难题,但在全体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勤苦付出下,此案顺利地进入了起诉阶段。对于下步工作,他要求,本案的开庭准备工作要有序进行,既要关注分诉案件的诉讼结果,又要重点研究本案核心部分的开庭准备工作;既要注重开庭的庭审规范,又要注重庭审效果;既要做好打硬仗的身体和心理准备,又要加强后勤保障工作。
最后,刘凌轩对这个年轻的、充满战斗力的办案团队寄予了殷切期望,勉励办案人员要对案件顺利审结充满信心,还叮嘱办案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保护好自己,特别是要加强安全防护和监管,此案开庭时间会比较长,要相互鼓励协作,注意心理调适,并预祝案件顺利圆满结案。
目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了决胜阶段,高检院在近期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下扫黑除恶“重启键”,确保收官之年预期目标实现。4月24日,鸡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凌轩在参加黑龙江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视频会议后,即带领分管检察长及相关同志赶赴密山市检察院,传达中央、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推进会精神,督导、推进七台河“郑氏姐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最后,刘凌轩对这个年轻的、充满战斗力的办案团队寄予了殷切期望,勉励办案人员要对案件顺利审结充满信心,还叮嘱办案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保护好自己,特别是要加强安全防护和监管,此案开庭时间会比较长,要相互鼓励协作,注意心理调适,并预祝案件顺利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