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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3-01-06

来源:鸡东县检察院

录入:李莹

审核: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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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以扎实措施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10-12月,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其中党组书记填报2件,班子成员填报5件,部门负责人填报4件,一般干警填报11件。填报事项只是过问、了解案件流程,无违反“三个规定”等违法违纪情况。
     
      本院将继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对“三个规定”的精神进行解读,读懂、读会,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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