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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惠民暖

时间:2021-01-18

来源:鸡东县检察院

作者:李晶

录入:李涛

审核: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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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意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认真贯彻司法救助工作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202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积极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提供咨询,运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方式,详细宣传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政策法律规定,为司法救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采用群众“上门求助”与检察机关“上门救助”相结合方式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办理救助案件。在收集证明材料、深入调查取证、发放救助资金等程序中,严格规范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流程,规范执法,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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