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为民办实事 支持起诉暖人心----暨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快速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时间:2023-06-13
来源:未知
作者:赵海红
录入:戴清晨
审核: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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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农民工讨薪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始终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进展、求得新突破。

受理诉求,查明事实
近日,15名农民工来到鸡东县人民检察院申诉讨薪。经初步了解,15名农民工反映2017年在交通修路工程项目被欠薪49万元。由于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因故将公司注销,导致建设单位交通局无法按照程序将工程款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上,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49万元。因时隔5年有余,且施工单位已注销,主体资格灭失。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鸡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设单位深入调查,找到其位于江西的总公司,对欠薪情况进行核实。

公开听证,合力解围
在初核情况后,根据《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试行)》、《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阶段性启动联合办案程序。为确保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尽快得到解决,鸡东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保障农民工权益听证会。县交通局、劳动保障监察局、施工单位代理人、施工负责人,农民工代表等全部到会。经听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判,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经检察机关决定,由县交通局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拨付到劳动保障监察局账户,由其代为支付给15名农民工,以保障工资顺利安全发放。

公正执法,暖心安民
在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和鸡东县劳动监察局的共同努力下,县交通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拨付到劳动保障监察局账户。检察机关立即通知15名农民工到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在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监管下将拖欠了五年半的49万元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每名农民工手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广大农民工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鸡东县将持续开展、强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努力构建让用工单位放心、让劳动者安心的健康和谐劳动用工大环境,为鸡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受理诉求,查明事实
近日,15名农民工来到鸡东县人民检察院申诉讨薪。经初步了解,15名农民工反映2017年在交通修路工程项目被欠薪49万元。由于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因故将公司注销,导致建设单位交通局无法按照程序将工程款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上,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49万元。因时隔5年有余,且施工单位已注销,主体资格灭失。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鸡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设单位深入调查,找到其位于江西的总公司,对欠薪情况进行核实。

公开听证,合力解围
在初核情况后,根据《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试行)》、《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阶段性启动联合办案程序。为确保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尽快得到解决,鸡东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保障农民工权益听证会。县交通局、劳动保障监察局、施工单位代理人、施工负责人,农民工代表等全部到会。经听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判,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经检察机关决定,由县交通局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拨付到劳动保障监察局账户,由其代为支付给15名农民工,以保障工资顺利安全发放。

公正执法,暖心安民
在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和鸡东县劳动监察局的共同努力下,县交通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拨付到劳动保障监察局账户。检察机关立即通知15名农民工到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在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监管下将拖欠了五年半的49万元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每名农民工手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广大农民工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鸡东县将持续开展、强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努力构建让用工单位放心、让劳动者安心的健康和谐劳动用工大环境,为鸡东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